罰金加律師費共18萬「最貴藥袋」
【劉志原╱台北報導】索取一個藥袋,代價竟然高達十八萬元!瀏覽數逾一千八百萬的人氣美女部落客盧小桃,任職新采生技期間生病想請半天假,又不希望被扣薪,竟向藥房要一個藥袋填上自己名字,當就醫證明順利請病假,結果被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二月。事後盧女放棄上訴,連同易科罰金六萬元及律師費共花十八萬元。全案定讞。
史上最貴藥袋 18萬 美女部落客 |
曾參加綜藝節目《我猜》並當選「素顏美女」的盧小桃,本名盧潔琦(二十六歲),她昨不願回應,但在部落格(http://www.peachnote.idv.tw)自嘲,連同十二萬元律師費,共花十八萬買個教訓,堪稱「史上最貴藥袋」,並坦言「每一次成長都要付出代價」、「我非常適合當大家的負面教材」;新采行銷副理張雅琪說:「盧已離職,公司尊重判決。」
涉犯偽造文書罪
判決指出,前年五月盧小桃至新采生技公司擔任設計企劃,同年九月因故和公司鬧翻並離職,事後,同事「子犬」在部落格撰文指控盧小桃離職前以外務私事為主,且不辦交接,還散發對公司不實指控;另名同事鄭斯尹也向主管報告,指盧小桃曾炫耀用假藥袋當證明,順利請得半天病假。
公司查出盧小桃確曾以北市昆陽藥局的藥袋請假,且藥袋字跡與她的筆跡相符,因此告她偽造文書、詐欺、背信及業務侵占罪。台北地檢署認定盧小桃不構成背信、侵占犯行,但以假藥袋請假並詐得半日薪資二百六十四元,已觸犯偽造文書及詐欺罪,因此將她起訴。
逕行寫藥囑侵權
台北地院審理時,盧小桃坦承自行填寫藥袋後請假,但強調當天確實生病,無法接受新采公司要求在部落格刊登道歉啟事一年,並停止發表文章半年,另捐十萬元給公益團體等和解條件,因此拒絕道歉,並請三位律師辯護。
律師團主張,盧小桃在藥袋上寫自己姓名,並未在藥師欄簽名,沒冒用任何人名義,不構成犯罪。法官認定,盧女雖因生病不構成詐欺,但簽字並圈寫「每日三次三日份」、「早晨、飯後、睡前」等用藥囑咐且據此請假,已侵害藥局權利及新采對員工考核的正確與公平性,觸犯偽造私文書罪,可處五年以下徒刑。
楊宗緯曾遭法辦
律師蔣瑞琴說,很多習以為常的事,稍不謹慎就可能觸法,如學生幫同學在假單或聯絡簿上代簽家長姓名,就可能涉及偽造文書,而歌手楊宗緯在身分證影本上更改生日被法辦,也是知名案例。
盧小桃小檔案
★本名︰盧潔琦
★現職︰部落客
★生日︰1985/04/23
★身高/體重︰165公分/45公斤
★學歷︰淡江大學資訊傳播系
★經歷︰新采公司企劃、曾上綜藝節目《我猜》獲選素顏美女
★部落格︰http://www.peachnote.idv.tw
資料來源:無名小站、判決書
新聞來源:蘋果日報-藥袋填名字請病假 美女部落客判2月-罰金加律師費共18萬「最貴藥袋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