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

退休法新增《防嫩妻條款》

《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》設有「防嫩妻」條款,修正案出爐後,考試院銓敘部就接獲不乏是「老夫少妻」退休公務員陳情,一名曾姓退休公務員擔心修法後枕邊人領不到撫慰金,於是寫陳情函給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,希望能改變修法結果。 

依現行《公務人員退休法》,對於遺孀領撫慰金毫無設限,今年63歲的曾姓退休公務員若死亡,35歲的「少妻」可終身受到國家的「照顧」。但新的修法版本對於撫慰金設有防「老夫少妻」條款,一是要年滿55歲或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的配偶,另一則是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退休生效時存續2年以上,且未再婚者為限。 

曾姓退休公務員辦理退休時,和太太結婚還未滿1年,他擔心修法通過後,他的太太將無法領取撫慰金。民進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指出,這個條文會規範年滿55歲,主要是防止老夫過世、少妻終身領取月撫慰金的時間太久,被稱為「防嫩妻條款」,至於婚姻存續2年要件,還可以有討論空間。 

陳情函經由國民黨中央政策會,轉交給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處理。針對《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》,呂學樟表示,目前仍在立法院朝野協商階段,還沒有三讀前都可以再討論看看,必要時也可以再提出修正動議。


引用自:今日新聞網

BloggerAds

BlogAD

熱門文章

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

PostRank